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认真考查与评议,并经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6年,我校暂停成人专科南通校外教学点招生; 撤销成人专科淮安校外教学点。具体情况公示如下,最终备案结果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4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515-88591341,电子邮箱:jsyyjjy@126.com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