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4-03-25浏览:153设置

一、项目名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项目

二、采购编号:BM2024-007

三、响应询价人资格证明文件

1、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照及相关的年检标志(已纳入三证合一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6、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焚烧处置:HW01医疗废物”,必须保证所持的许可证、执照、证书或批准书有效存在。

7、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定标原则及评标方法:

1、学校每年动物尸体总量≤1.5吨,年处理次数≤5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每次金额报价。报价包含清运及处置过程中所有的人工、工具、运输及处置、各项税费等和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

2、定标原则及评分标准: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五、投标方式及时间:

方式:报价单纸质(原件盖章)及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盖章)密封送达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科技处行政楼110室,或寄送至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科技处行政楼110室,收件人:周老师 18205111528。

送达(寄送)时间:2024年3月28日17时前。

开启:2024年3月29日由学校科技处组织,评标现场拆封报价单及相关材料,经综合评定确定供应商。

六、成交单位应在成交公告发出3个工作日签订合同。

七、咨询电话:周老师18205111528

、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中标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技术规范及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储存、处置方式安全处置,保证各项处理处置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处置实验动物尸体的技术要求,否则中标公司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中标公司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向我方提供的资料文书均是真实的,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自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我方损失。

4.中标公司接到我方收运通知后应在三日内派专业运输车辆到我方指定地点收运实验动物尸体;中标公司若无法按我方预约计划处理实验动物尸体的,应提前一天告知我方,双方另行友好协商收运时间,否则我方有权按照违约处理。

5.中标公司负责运输车辆以及装卸工作人员,车辆应保证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关于处理实验动物尸体的相关资质能力并做到及时、安全运输,在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否则中标公司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中标公司收运车辆以及工作人员,应在校方校区内文明作业,遵守校方的相关环境卫生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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