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和《关于印发<省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苏卫财务〔2020〕9号)的精神,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拟对学校下列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总计:11408件,21,996,444.43元,(处置资产明细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7月29日至8月6日。
附件:处置明细表.xls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0年7月29日
版权所有: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苏ICP备0900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