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4-12浏览:2551设置

各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印发<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苏医委〔201847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苏医委〔201916号)要求,请各党总支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度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经党总支委员会审定后认真组织实施,并于42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备案。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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